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,丹阳镇高度重视,积极部署,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年底大排查,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。
务实责任,预防为先。针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,丹阳镇根据博望区生态环境监督长制度要求,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《丹阳镇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工作方案》,落实相关部门环保职责,做到多部门协同发力,同时设置4名镇级环境监督员,12名村级环境监督员,进一步抓实环境治理工作。
配合检查,积极整改。丹阳镇积极配合市、区两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组开展检查工作,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,通力协作,最终圆满完成检查工作,未出现生态环境违法案件。针对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问题,丹阳镇环保站负责人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谈,从落实主体责任、强化规范管理、确保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提出严格要求,责令企业逐项整改到位,并在后续日常巡查中开展回头看工作。
巩固成效,长效管理。丹阳镇采取“明察暗访”“四不两直”等形式,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,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,进一步提升丹阳镇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和水平。12月以来,丹阳镇环保站共组织固危废巡查20次,秸秆禁烧巡查14次,入河排口及生活排污口调查7次,总巡查时间近80小时。
接下来,丹阳镇将继续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落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责任,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、红线,推动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(拟稿:秦国城,沈丽 核稿:荆秀娟)